刘克庄:冤冤相报自非轻,分离聚合皆前定。

冤冤相报自非轻,分离聚合皆前定。

出自清代曹雪芹的《飞鸟各投林》

译文

冤冤相报的后果自然是不轻的,人的分离聚散都是前世注定。

原文

曹雪芹《飞鸟各投林》

为官的,家业凋零。富贵的,金银散尽。
有恩的,死里逃生。无情的,分明报应。
欠命的,命已还。欠泪的,泪已尽。
冤冤相报实非轻,分离合聚皆前定。
欲知命短问前生,老来富贵也真侥幸。
看破的,遁入空门。痴迷的,枉送了性命。
好一似食尽鸟投林,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!

曹雪芹

曹雪芹(约1715年5月28日—约1763年2月12日),名霑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溪、芹圃,中国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的作者,祖籍存在争议(辽宁辽阳、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),出生于江宁(今南京),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,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,曹顒之子(一说曹頫之子)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幼子夭亡,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,卧床不起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除夕(2月12日),因贫病无医而逝。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,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(1764年2月1日)、甲申(1764年)初春之说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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