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乱之条贯:唐六典

唐六典

《唐六典》全称《大唐六典》,是唐玄宗时官修,旧题唐玄宗撰、李林甫等注,实为张说、张九龄等人编纂的行政性质法典。是我国现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,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,成书于开元二十六年(公元738年),所载官制源流自唐初至开元止。六典之名出自周礼,原指治典、教典、礼典、政典、刑典、事典,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。

    卷一·三师

    卷二·尚书

    卷三·尚书

    卷四·尚书

    卷五·尚书

    卷六·尚书

    卷七·尚书

    卷八·门下

    卷九·中书

    卷十·秘书

    卷十一·殿

    卷十二·内

    卷十三·御

    卷十四·太

    卷十五·光

    卷十六·卫

    卷十七·太

    卷十八·大

    卷十九·司

    卷二十·太

    卷二十一·

    卷二十二·

    卷二十三·

    卷二十四·

    卷二十五·

    卷二十六·

    卷二十七·

    卷二十八·

    卷二十九·

    卷三十·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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